利用公司設立網站售賣盜版光碟,男東主被重囚六個月
日期: 24/05/2006
一間公司涉嫌設立網站售賣盜版日本卡通電影及動畫光碟,該公司男東主及一名男僱員被海關「反互聯網盜版隊」人員拘捕及檢控,男東主今日(五月二十四日)被觀塘裁判法院裁定一項違反《版權條例》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六個月。另外,男顧員亦被裁定兩項違反《版權條例》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三個月及四個月,同期執行。
此案件為同類案件被判刑罰最高的一宗。連同此宗案件,由二000年至今共有45宗互聯網盜版案件被法庭定罪。
案發於二00四年十一月一日,海關「反互聯網盜版隊」人員根據調查,在旺角區一間郵局內拘捕一名二十四歲男子,他當時正準備寄出一批藏有盜版光碟的郵包。其後,海關人員在旺角區一間公司的辦公室內,檢獲約三千張盜版光碟及兩台電腦,並拘捕一名三十一歲男子,他涉嫌為該公司的東主。
海關發言人今日(五月二十四日)提醒市民注意,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管有侵犯版權物品作出售用途,可被檢控,最高刑罰為監禁四年及每件侵權物品罰款港幣五萬元。
發言人指出,自海關於二000年初成立首支反互網盜版隊以來,至今已偵破五十九宗案件,當中包括利用互聯網網站分發版權作品、經一般互聯網網站或拍賣網站售賣盜版或冒牌物品和使用點對點(P2P)程式分發權作品;共檢獲逾九萬四千張盜版光碟及三千七百件冒牌物品,檢獲物品總值超過四百萬元,並拘捕六十九男二十五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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