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超級市場因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急凍魚被判罪成
日期: 25/03/2019
一間連鎖超級市場因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急凍魚作銷售用途,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一萬八千元。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位於荃灣的連鎖超級市場出售懷疑附有虛假學名的預先包裝急凍原條寶石石斑魚及急凍紅雞(白斑笛鯛)。
經政府化驗所檢測後,證實兩款急凍魚的品種與包裝上標示的學名不符。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專用舉報罪案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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