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偵破案例

海關偵破大型印刷設計公司使用大量盜版設計軟件

日期: 26/04/2006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人員於昨日(四月二十六日)採取行動,搜查了一間位於官塘的印刷設計公司,結果共檢獲60台載有盜版電腦軟件的電腦,包括31部「蘋果」電腦及29部桌上電腦,總值約港幣45萬元。在行動中海關出動共四十名人員,並拘捕3名分別35至53歲男子,他們均為該公司的董事,現各以HK$10,000保釋候查。

海關在是次的行動中,於該60台載有盜版軟件的電腦裏發現下載有幾類流行的電腦軟件,包括微軟視窗Microsoft Windows、 微軟辦公室Microsoft Office及大量專業設計軟件,如Adobe Illustrator、Adobe Photoshop CS等。估計該批電腦軟件的正版價值約港幣70萬元。

經修訂的「版權條例」於2001年4月1日正式生效,根據修訂的法例,任何人在業務過程中管有侵犯版權的物品,例如利用電腦執行盜版電腦軟件去製作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信件、報表、網頁設計或繪圖,均會構成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入獄4年及就每件侵權物品罰款港幣5萬元。

自新法例實施至今,海關根據接獲的投訴,展開了113 次搜查行動,結果發現有 74間公司涉嫌觸犯本條例,並拘捕 156 人。到目前為止,最高刑罰的一個個案被判處罰款HK$50,000及監禁6個月(緩刑2年),而另有一個個案則被款港幣235,000元。

在海關致力打擊機構盜版活動下,機構在業務過程中使用盜版軟件的情己大為收斂。根據投訴數字持續下降的趨勢、可見機構使用正版軟件的意識正不斷提高,而根據海關調查此類案件的經驗,顯示有機構負責人為節省成本而明知故犯;但亦有因為管理層疏於管理而觸犯法例。為鼓勵市民提供有關機構使用盜版軟件的資料,及加強公眾對業務上使用盜版軟件的認識,海關與商業軟件聯盟(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合作推行了一項「打擊業務上使用盜版軟件獎賞計劃」,市民如有有關機構使用盜版軟件的資料,可致電海關舉報熱線2545 6182與海關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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