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偵破一宗機構侵犯版權案件檢獲歷來最多電腦
日期: 15/11/2005
海關最近接獲投訴,指一間網路遊戲虛擬物品交易公司涉嫌在業務過程中使用盜版電腦軟件,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人員隨即展開調查,並於星期二(11月15日)採取行動,搜查了一間位於魚涌的網路遊戲虛擬物品交易公司,結果共檢獲163台載有盜版電腦軟件的電腦,數目為歷來最多,總值約港幣82萬元。行動中共拘捕2名分別24及37歲男子,他們分別為該公司的董事及經理,現各以HK$10,000保釋候查。
涉案公司在魚涌的辦公室面積超過一萬呎,並聘有百多名員工,主要從事網路遊戲的虛擬物品及虛擬金幣的買賣交易,為首次發有該類型公司涉及公司盜版案件。而涉案的電腦被發現安裝有的盜版電腦軟件,主要為一些流行的電腦作業系統及辦公室應用軟件,該些電腦軟件的正版價值約港幣67萬元。
經修訂的「版權條例」於2001年4月1日正式生效,根據修訂的法例,任何人在業務過程中管有侵犯版權的物品,例如利用電腦執行盜版電腦軟件製作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信件、報表、網頁設計或繪圖,均會構成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入獄4年及就每件侵權物品罰款港幣5萬元。
自有關法例實施至今,海關共搜查了101間涉嫌在業務過程中使用盜版電腦軟件的公司,當中有68間公司被發現涉嫌觸犯本條例,並有136人被拘捕。到目前為止,最高刑罰的一個個案(於2002年7月25日偵破)被判處監禁6個月(緩刑2年)及罰款HK$50,000,另有一個個案(於2004年6月25日偵破)被判處罰款達HK$235,000。
海關為鼓勵市民提供有關機構使用盜版軟件的資料,及加強公眾對業務上使用盜版軟件的認識,聯同商業軟件聯盟(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合作推行了一項「打擊業務上使用盜版軟件獎賞計劃」,市民如有關於機構使用盜版軟件的資料,可致電海關舉報熱線2545 6182與海關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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