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打擊銷售冒牌便攜式充電器
日期: 12/06/2015
香港海關於過去三個月搗破多個涉嫌售賣冒牌便攜式充電器的銷售點,檢獲約三千九百件懷疑冒牌便攜式充電器。
海關根據商標持有人舉報的資料,於過去三個月在多區採取連串突擊搜查行動,共偵破三十九宗案件,檢獲約三千九百件懷疑冒牌便攜式充電器,總值約二十七萬元,並拘捕二十八男二十一女,年齡介乎十八至五十七歲。全部被捕人士獲准保釋候查。
海關版權及商標一般調查組指揮官林由德今日(六月十二日)表示,檢獲的便攜式充電器經產品安全測試發現輸出功能未達標示規格,部分充電器亦會有過熱及短路的風險。他指出海關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銷售冒牌貨品的活動。
他亦呼籲市民應光顧有良好商譽的零售店鋪,並提醒商戶切勿售賣冒牌貨物或供應不安全消費品。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士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及罰款五十萬元。
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的規定,任何人士不得供應、製造或進口消費品,除非該等消費品符合該條例的一般安全規定,否則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每次定罪則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如有懷疑侵權活動的資料,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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