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打擊冒牌物品銷售
日期: 01/04/2014
香港海關與警方昨日(四月一日)在尖沙咀採取聯合行動,打擊區內售賣冒牌物品的活動。海關與警方合共偵破六宗懷疑相關案件,檢獲共一千一百五十六件懷疑冒牌物品,總值約二十七萬元,並拘捕七名人士。
在行動中,海關與警方人員針對尖沙咀多個地點,採取連串突擊掃蕩,期間破獲三個冒牌貨品貯存倉,涉嫌貯存各類型冒牌皮具、手錶、太陽眼鏡及鋼筆作銷售用途;亦偵破兩個銷售點涉嫌出售懷疑冒牌手機配件;此外,並在藥房進行試購行動,成功偵破其中一名店員在業務過程中懷疑應用虛假商品說明售賣藥品。
是次聯合行動共檢獲一千一百五十六件懷疑冒牌物品,包括皮具、手錶、太陽眼鏡、鋼筆、手機配件及藥品等,總值約二十七萬元,並拘捕七名男子,年齡介乎二十一歲至五十六歲,當中四人獲准保釋候查,其餘三人將被檢控,於明日(四月三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特別職務隊監督廖炳棠今日(四月二日)在記者會上表示,為更有效地打擊涉嫌售賣冒牌物品或觸犯《商品說明條例》的活動,海關與警方日後會繼續進行聯合執法行動。海關提醒商戶及市民應尊重知識產權,售賣冒牌貨品或應用虛假商品說明均屬嚴重罪行,違法者須負上刑責。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士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或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應用虛假商品說明,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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