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偵破科技公司售賣載有涉嫌侵權歌曲及電影的卡拉OK系統
日期: 15/12/2013
海關日前採取執法行動,搜查一間位於深水埗的科技公司及五間位於九龍不同地點的酒吧,檢獲共49部載有懷疑侵權歌曲及電影的卡拉OK系統,總值約六十萬元,並拘捕六男三女。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行動)課監督關煜群今日(十二月十五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海關早前接獲線報,指市面上一些酒吧所使用的卡拉OK系統,內藏懷疑屬侵權的歌曲,於是展開調查。
經調查後,海關人員在十二月十日採取行動,突擊搜查位於深水埗的一間科技公司,檢獲41套卡拉OK系統,檢查後發現每套系統內的硬碟涉嫌載有兩萬至三萬多首侵權歌曲及多套侵權電影,海關隨即拘捕有關公司的54歲男東主及35歲女職員。
此外,海關人員亦在九龍多個地點,包括新蒲崗、深水埗、長沙灣、土瓜灣及尖沙咀,搜查相信是該科技公司客户的五間酒吧,發現該些酒吧都使用載有涉嫌侵權歌曲及電影的卡拉OK系統。行動中,海關再拘捕五男兩女,年齡介乎18至45歲,分別是酒吧的東主及侍應,並檢獲8套卡拉OK系統。有關的卡拉OK系統每套約值一萬二千元。
海關相信有關的卡拉OK系統是涉案的科技公司特意為客戶設置,並將大量的侵權歌曲及電影抄錄到系統內。此外,為防止客戶擅自抄錄系統或內置的侵權歌曲及電影,有關的卡拉OK系統必須使用由該科技公司提供的USB硬件及密碼才可啟動。
關煜群強調,根據《版權條例》,任何商業機構,包括公司、酒吧或卡拉OK,如在業務過程中使用侵權電腦程式、電影、電視劇集、音樂或音樂視像,均會構成刑事罪行,可被檢控,最高刑罰為監禁四年及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商業機構在使用版權作品前,有責任查究有關的作品並非侵犯版權作品。
關煜群呼籲酒吧及卡拉OK東主,在決定購買或租賃有關卡拉OK系統前,必須小心查證。聖誕及新年快將臨近,關煜群亦提醒酒吧及卡拉OK東主,在業務過程中使用侵權歌曲或電影屬違法行為,切勿為求增加營利而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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