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偵破案例

海關截獲利用快遞服務走私侵權物品

日期: 11/11/2013

香港海關根據情報於十一月七日採取行動,搜查九龍灣一間貿易公司的辦公室及貨倉,檢獲9 800多件冒牌貨品,包括手袋、錢包、眼鏡及手機套等,總值約140萬元。

海關經調查後發現,涉案公司計劃將該批貨品以快遞偷運往巴拉圭。行動中,海關拘捕了一名57歲男子及兩名分別53及61歲女子。該男子為公司負責人,兩名女子則為公司職員。

近年,由於購物網站的盛行及全球送遞服務的便利,不法分子利用環球物流快遞服務,走私網絡上銷售的侵權貨品的情況,有上升的趨勢。

香港海關針對情況,積極聯繫本地主要物流快遞公司,建立緊密的夥伴合作關係,並採取一系列執法行動,打擊不法分子利用快遞服務走私侵權物品。

二○一三年一月至十一月初,香港海關共截獲侵權貨物約84 000多件,包括電子產品、衣物、皮具用品及盜版光碟等,總值約900萬元,與二○一二年全年比較,截獲侵權貨物的數量及價值分別增長約8倍及10倍。這些侵權貨物主要寄往美國及歐洲國家。

除了與物流公司合作外,執法行動的成果亦有賴有效的情報收集及分析。香港海關與商標及版權持有人緊密聯繫,亦與區內及海外知識產權執法部門合作,透過情報交流,對侵權物品的寄貨源頭及收貨人展開調查。

聖誕節臨近,海關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截查透過利用快遞服務走私侵權貨品的非法活動。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進出口或管有任何應用偽造商標貨品作售賣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根據《版權條例》,如任何人士在本港進口、出口、銷售或製造侵犯版權物品,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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