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偵破案例

海關偵破歷來最大宗機構侵犯版權案件

日期: 11/03/2005

海關接獲版權人代表投訴,指出一間電子手錶廠涉嫌在業務過程中使用盜版電腦輔助設計系統軟件,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人員隨即展開調查,並於昨日(三月十一日)採取行動,搜查了一間位於葵涌的電子手錶公司,結果共檢獲16台載有盜版電腦軟件的電腦,電腦器材及軟件的總值超過港幣800萬元。行動中共拘捕2名分別47及32歲男子,他們分別為公司的董事及電腦部負責人,現各以HK$5,000保釋候查。該批被檢獲的電腦下載有的盜版電腦軟件,均是一些高價的專業電腦輔助設計及繪圖軟件,如PTC Pro/Engineer Wildfire、Autodesk AutoCAD及Adobe Photoshop,該些電腦軟件的正版價值約港幣800萬元,為歷來價值最高的一宗機構侵犯版權案件。


經修訂的「版權條例」於2001年4月1日正式生效,根據修訂的法例,任何人在知情情況下在業務過程中管有侵犯版權的物品,例如利用電腦執行盜版電腦軟件去製作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信件、報表、網頁設計或繪圖,則不論該業務是否涉及侵犯版權物品的交易,均會構成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入獄4年及就每件侵權物品罰款港幣5萬元


自新法例實施至今,海關根據接獲的投訴,展開了105次搜查行動,結果發現有74間公司涉嫌觸犯本條例,並拘捕141人。到目前為止,有19個個案被法庭裁定有罪,最高刑罰的一個個案被判處罰款HK$50,000及監禁6個月(緩刑2年)。


海關向各大小機構負責人作出呼籲,請仔細審核其機構內所使用的電腦軟件,以確保其使用的合法。


另外,為鼓勵市民提供有關機構使用盜版軟件的資料,及加強公眾對業務上使用盜版軟件的認識,海關與商業軟件聯盟(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合作推行了一項「打擊業務上使用盜版軟件獎賞計劃」,市民如有有關機構使用盜版軟件的資料,可致電海關舉報熱線2545 6182與海關聯絡。所有投訴海關極其希望都能具名,以方便進行調查及進行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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