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破獲冒牌流動電話及電池分銷集團
日期: 04/07/2007
海關人員昨日(七月四日)突擊搜查一間本地分銷公司及一間零售店,共檢獲129套懷疑冒牌流動電話套裝,包括手機電池等配件,總值約13萬元。
海關是首次檢獲冒牌流動電話套裝連配件、包括電池及充電器。所檢獲物品包裝精美,手機仿真度極高,由機殼至零件均為偽造。
行動中,海關共拘捕2男1女,年齡介乎43至60歲,包括分銷公司的60歲男東主。
海關早前接獲商標持有人投訴,指一間公司涉嫌批發冒牌流動電話。
經深入調查後,海關昨日採取行動,在一間位於觀塘的分銷公司檢獲126部懷疑冒牌流動電話和手機電池等配件,總值約13萬元,並拘捕公司的60歲男東主。
其後,海關再在深水的一間零售店舖,檢獲3部同款的冒牌流動電話,拘捕1男1女。
調查顯示,不法分子企圖將假貨訛稱水貨,以較正貨便宜的價錢出售。根據商標持有人,所檢獲的手機正貨每部零售價約為2千多元,而冒牌貨則以980元分銷。
海關以往處理的冒牌貨個案,涉及市面售賣冒牌電池的情況並不普遍。
海關發言人強調,海關一直與商標持有人緊密合作,嚴厲打擊售賣冒牌手機及手機電池活動。
在接獲商標持有人和市民有關懷疑冒牌手機配件的投訴,海關會跟進調查。
同時,海關不時在市面巡查和根據情報分析採取打擊行動
由於冒牌手機和配件(包括手機電池)質素欠保證,有可能涉及短路引致火警;在購買後如發生問題追究上亦有困難,海關呼籲市民,要購買正貨手機和配件。
海關亦提醒商戶切勿以身試法,售賣冒牌貨。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士售賣冒牌或有虛假達至關鍵程度商品說明的貨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5年及罰款港幣50萬元。
完 二○○七年七月五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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